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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9岁老人入住养老院两月摔伤身亡,家属质疑照护不周及救治延迟。

摘要: 湖南耒阳一名89岁老人入住养老院仅两个月,因意外摔伤后离世,家属质疑院方看护缺失、延误救治,但养老院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赔偿,...
湖南耒阳一名89岁老人入住养老院仅两个月,因意外摔伤后离世,家属质疑院方看护缺失、延误救治,但养老院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赔偿,当地民政部门也未正面回应,家属已依法索赔约8万元,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事件暴露了部分养老机构在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治方面的严重漏洞,引发社会对养老服务监管的反思。

在湖南耒阳,一起养老悲剧引发社会关注,一位89岁高龄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仅两个月后,因意外摔伤不幸离世,家属悲痛之余,质疑养老院存在看护不力、救治延误等问题,院方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赔偿,当地民政部门也迟迟未正面回应,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像一面镜子,照出当下养老服务行业的一些隐患和痛点。

今年2月,李女士将母亲送入耒阳市春晖养老院,每月总费用4480元,当地政府补贴800元,个人实际支付3680元,母亲虽有年迈之躯,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尚可,谁也没想到,短短两个月后,变故突然降临,4月21日早餐时间,养老院组织集体活动,老人起身寻找座位时不慎摔倒,令人揪心的是,当时养老院竟没有看护人员在现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老人摔倒后,是其他住养老人的室友发现并叫来工作人员,整整4分钟后老人才被扶起。

更让人愤怒的是,老人摔伤后,养老院并没有立即启动应急救治流程,家属李女士表示,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在两小时后,才用一辆非急救的普通车辆将母亲送到耒阳市人民医院,彼时已是当天上午9点多,耒阳市人民医院影像科出具的报告显示,老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合并骨盆及左股骨骨质疏松,医生表示,对于这样的高龄老人,这种骨折极为危险,早一分钟救治就多一分希望。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她后来质问养老院为何如此延误送医时,对方承认“当天人手不够,现场确实没有看护人员”,也承认“耽误了老人的送医时间”,不仅如此,直到事发约两个半小时后,家属才接到通知,李女士愤怒又心痛:“我们完全丧失了救治决策权,错过了第一时间干预的最佳窗口。”

在处理后事时,养老院仅在丧事现场支付了1000元慰问金,之后再无任何实质性的沟通,李女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湖南省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细计算出因本次事件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医疗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等,总计287392.91元,按照法律上即使养老院只承担次要责任(最低30%),也至少应当赔付8.6万元,李女士觉得8万元的诉求已经非常克制,却遭到养老院方以“经营亏损”为由直接回绝。

涉事养老院是一家民营养老机构,宣称“医养结合”,李女士提到,母亲在入住前确实签署了一份《养老风险告知承诺书》,她认为这并不能免除养老院作为专业服务机构理应承担的核心安全保障义务。“我一个普通老百姓,他们的合同又没有给我,我母亲住进去了,养老院就是责任方,不能出了事就拿一纸‘格式条款’来推卸。”

5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该养老院一位王姓负责人,对方称已向上级领导汇报事件,具体协商情况不便透露,随后表示“我是打工的,具体由法务部门回应,我负责护理老人,不清楚其他事”,这听起来更像是一种推诿姿态。

5月19日,记者联系耒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宣称不了解此事,会将问题反映给上级,而到了5月21日,记者再次致电追问,工作人员则让记者联系“宣传部门”,而当记者继续追问19日反馈情况时,该工作人员直接挂断了电话。

一起老人摔伤后离世的悲剧,一边是家属的合理索赔和无助呼喊,一边是养老院的“亏损”借口和监管部门的沉默回避,近年来,中国养老服务市场迅速扩大,越来越多高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或在养老社区里安度晚年,但同时,“医养结合”到底能否有效衔接、“安全看护”是否仅停留在口头和纸质合同上,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9亿,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4000万人,面对像春晖养老院这样标榜“医养结合”的民办机构,它们往往政府补贴拿到手里、条文细则贴在墙上,许多却没有真正把老年人看护当成“心头事”来对待。

家属正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要找的不只是8万元赔偿,更是对母亲生命的尊重,对养老行业失范的一份清算。

这起发生在湖南耒阳的事件绝非孤例,养老机构的多米诺骨牌中,只要有一环掉队——人手不足、流程缺失、责任淡漠——便可能造成一个个原本不可挽回的结局,对于老人家属来说,及时的真相和客观的处置,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