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宁武县的明长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神达朝凯煤业长期越界开采、违规排渣及擅自开挖运输通道,导致多处墙体倒塌、断裂,文物本体遭受不可逆破坏,尽管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自2014年至2019年间对该企业作出12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超125万元,但破坏行为仍未停止,约230亩区域存在越界开采嫌疑,事件引发高层关注,目前已对4名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启动生态修复,专家指出,罚款力度微弱、监管责任缺位导致法律形同虚设。
山西忻州宁武县的明长城,一段见证过千年烽火、承载着厚重边塞记忆的夯土城墙,如今却在采矿机的轰鸣声中苦苦挣扎,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遭遇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个叫做神达朝凯煤业的企业,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越界开采、违规排渣,甚至擅自开挖运输通道,导致多处明长城墙体倒塌、断裂甚至被拦腰斩断,文物本体的破坏,已是不可挽回的残酷现实。
很多人或许不知道,宁武县境内现存的明长城约39公里,这些以夯土为主要结构的长城遗存,是明代晋北地区军事防御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按国家规定,长城本体两侧10米属于严格保护区,向外200米则为建设控制地带,周边还用界桩标明了界限,并设有文物保护宣传牌,本应是一道严禁触碰红线,却在那场持续多年的矿山作业面前变成了“摆设”。
到了8月31日晚,宁武县政府终于发布通报称,根据阶段性调查结果,已依法责令涉事企业停产整顿,并对4名相关责任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部门也针对履职不力的监管人员展开了相应调查,表态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事件的来龙去脉远比一纸通报来得复杂,也更令人心寒,网友和媒体通过调取遥感卫星影像并结合现场人员的目击证言发现,位于神达朝凯煤业矿区周边的郭家窑段长城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轻微滑坡,到了2018年时,情况已经急速恶化——当年,约百余米长的墙体完全塌陷崩塌,基座暴露在外,夯土层像是被一把巨大的铁铲硬生生“刮”掉了,原本的城墙轮廓清晰可见,如今只剩下一道松散的土坡。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严重的损毁?梳理时间线会发现,正是因为2014到2018年这几年间,神达朝凯煤业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止一次越界开采,大量排放采矿过程中产生的矿渣,那些重型卡车、机械和堆积如山的废石废土在长城两侧的长期重压下,不断扰动地基,造成边坡失稳,这才一步又一步地将长城墙身“拉垮”。

走访了当地郭家窑村和半山村的居民后记者了解到,除了大面积的坍塌体,还有一些豁口是人为强行“斩断”的,2007年左右,当时还未兼并重组的企业为了运输方便,就在某个墙体上强行开辟了一条豁口,这一行为在如今看来是极其粗暴的破坏,不远处另一处更大豁口的情况更加触目惊心——一条供矿用车辆穿行的便道直接贯穿了城墙,曾经连绵的长城就这样被人为切割开来。
那么这家一再越线的矿企又是何背景?翻开企业资料,2009年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合并了当地6个矿区成立了神达朝凯煤业,经营露天煤采,虽然证件齐全、开采手续表面瞧不出什么漏洞,但它的真实开采行为早就严重越了界,令人愤怒的是,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并非不知情——光从2014年到2019年内给出的行政罚单已多达12次,产生的罚没款加上追缴代价累计超过了125万元,可即便如此,仍没能挡住一台进一步侵占山体的铲车,在12次警告式罚款之下,仍有约230亩区域存在越界开采和私下非法售煤的嫌疑。

企查查的数据显示,单一巨额罚款与其日常盈利相比简直九牛一毛,一座大矿年产值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元,区区百余万的罚单简直是在“挠痒痒”,正因如此,此次事件才刚刚在多次举报后引发了更高层级的关注,相关责任人被刑事立案的背后,是山西省一个专案组的全面参与调查,而与此同时,经过多方努力,部分矿区及长城范围内的生态修复终于启幕——根据整改通报,1079亩正在进行复绿的土地已经完成验收。
“行政处罚12次,长城却没有被保护住”,这个看起来很矛盾的现象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长期问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属地监管部门在对文物保护上没有拿出应有的责任,罚款手段长期绵软无力,单独一种方式几乎形同虚设,在他看来,应该结合其他监管部门通用的层层递进机制,比如从警告、罚款开始,如果企业仍然违规则要不留情面地重罚,直到强制其停业停产,才能形成威慑力。

更要紧的是,这起事故实际只是冰山一角,近些年,各地古长城的处境算不上舒坦,2023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亮出一份典型案例,河南辉县与卫辉市的赵长城在非法采矿侵扰下同样多处严重损毁,无独有偶,同样是山西的右玉县内,一段被称作“三十二长城”的明代遗址甚至直接让挖掘机横穿墙体,原因是附近的施工人员为了“抄近道”,而远在甘肃的明代红水堡遗址,因附近采矿企业的矿石和废渣长期倾倒掩埋,周边地表和植被早已面目全非。
与之形成极大反差的一组事实是:2006年公布并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从今已运行多年,在中国这个国家的法条体系中,它是唯一一部针对某一类别专项文化遗产的国家级条例,里面的记录与规定绝对不是纸上谈兵:明确从工程量出发严正禁止拆除、穿越和改造跨越,除此外,长城也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下早已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是以“故意损毁文物罪”被完整写入了《刑法》中。

明明有法可依照,资源好得很,到头来这么多保护条款执行的却是“十次检查,九次走过场”,马亮据此继续补充他的思考:大部分文物类行政力量在对上经济收益时是非常不够看的,没法自带流水产值,局部地区既习惯于依赖经济增长增速“护短”也不想得罪矿产代表。
在那道黄土夯成、风雨剥蚀但依然刻下无数民族印记的伟大长墙面前,每一台越界的铲车、每一次被丢在废纸里的罚单,都是一个警钟——如今的声音若还不够震心慑肺,相信带着血的例来了就无法挽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