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农商行原员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贷款用途、编造购销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1640万元,最终被判刑,令人唏嘘的是,李某甚至利用一位行动不便的残疾农户名义,顺利贷出巨款,案中信贷员杨某松及支行行长张某乐因在审批环节严重失职、未尽责现场核查,被指参与协助,警方已对包括杨某松在内的多名相关人员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侦查,此案暴露出部分县域银行内控失效、责任追究缺失等深层问题。
在河南嵩县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的金融案件背后,一个令人唏嘘的现实浮出水面——骗贷者并非外部人员,而是曾在银行内部工作多年的“自己人”,2023年,嵩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原嵩县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嵩县农商行”)员工李某,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由于名下已无可执行的财产,这笔巨额贷款的损失最终由提供贷款的银行承担。
李某曾是嵩县农商行何村支行的负责人,熟悉银行的信贷审批流程与操作策略,他以自己和控制下的公司名义,采用虚构贷款用途、编造虚假购销合同等方式,多次在何村支行申请贷款,这些贷款的审批、签字、归档一道不落,却几乎无一道关能拦住虚假材料的“流刺”,截至案发,共有五笔银行贷款被认定为骗贷资金,累计总额1640万元。
作为同事,何村支行的信贷员杨某松及当时担任支行行长的张某乐均被提及参与了贷款的审批或协助,有担保人在事后质问银行:“要是审核认真一点,这样的骗贷根本不可能发生。”

案件另一细节在网络上引发了更大的关注,在这批贷款材料中,有一笔为120万元,名义借款人居然是一个行动不便的残疾农户程某民及其妻子,程某的基本情况令人叹息:身体多病、常年卧床,妻子也有劳动障碍,生活来源匮乏,这一家庭的人口模型与“巨额贷款用款人”极不相符,李某就是用他们的名义,很顺利地让这笔百万元贷款获批,还流程签下合同,后来银行将这对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追债,但因他们未能出席庭讯、也未提交反驳材料,法院只得另行裁决。
当时,程某并未被通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李某安排程某担任一家商贸公司的法人代表后,2020年就以该公司名义贷出一笔500万元,程某还为此背上担保义务。
不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制度,原本是资金安全的基础屏障,在此案件中,信贷员的审查彻底失效。

据材料记载,一毕2020年8月发放的900万贷,由杨某松负责调查、时任支行行长张某乐主责签字,两人所在的调查报告中充斥着明显错误:部分担保人被描述为年收入数十万元、并有住宅资产的一类人,但实际上对方不仅居无定所,甚至年纪、姓名都录入错误,即便如此,报告最终结论仍是“同意发放贷款”,后来事后内部调查结果显示,此时造假还款报告的几个关键文档明显未能经过真实现场考察。
法院在后来的民事判决中也明确指出:未能尽到勘实责任的信贷员及支行负责人,事先就清楚这些资金将流向李某,更甚者,某担保人表示:“他们还拿过我签的文件,有些签字根本不是我写的。”
尽管当事方对事件事实有争议,并质疑金融机构内人情化和利益私人化环节,但更多专家点出:此类骗贷在黑灰产业长期操作模式下并不鲜见,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印波接受采访时坦言,当前各别县域银行机构或农信机构的信贷环节突出问题是:缺乏有约束力的责任追查,“人情现象有时也形成了规章制度的替代品,对环环审批的衔接考验无力。”他指出这类案件在国内并不单调发生在内鬼卷入、合谋围殴式的团伙行为场景。

同地区的伊川农商银行曾出现不同支行多只管理人员集中“倒下”案件;内容与涉嫌多重窝案、放贷违规造成总计数十亿元损失相关,目前案件正要求对相关信贷操作专项督导评估银行相关的规程表是否处于运作期。”
多名为李某担保的相关人员在其事发后遭受了不同程度困扰,例如何村支行的王某莹将自己在担保时的问题道出:“他全程一句说实情的话都没讲过,当着我的面按我签字部位把合同遮盖,说着很紧急应急要往下走,不敢查、现在头一回看得完整。”她说工作单位清楚其家庭撑不起这件事。”“同样不是故意的”的场景出现在自己协助马志民时:保证声明写的担保人是配偶人士、但爱人事前一无所知,签字的签名非女方执笔,极接近虚构伪造
甚至在900万案件中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重构这一过程的真实性时——已于2026年指令下发至一审法院:‘一旦刑事案件结果出现有对担保负更重要的解读准则’,宜另提民事追索。”部分当事负责人与外部认识该事件终于走向终极负责的法律链条中。“不是钱单纯无法要回问题了,”一位身边了解案件的小区公益人士进一步表态:“这样的惩戒究竟交给定力的内控……还像一条不知在哪接下去的绳索。”

嵩县公安机关目前在针对杨某松其他多名相关职员进行侦查之中,以涉嫌违规发放高贷启动案件的罪名调查,未来一旦取得实体定论,或许民事和刑事两者之间会导致更多链条被规范修复,市场与客户态度不一,但一桩涉及残疾人家门贷款背后组织:再重申底线式风险管理与公众知情之间严重分离不是道德上能赔偿,整个业界都需要仔细理顺‘贷’字逻辑——一条长期遗忘的道德与问责操作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