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日报》报道,因1.72亿元收购款未按期支付,长春国控在派斯林资产重组中多次失信,先是未按2025年6月30日的付款节点支付第三期1.82亿元,后续承诺也成一纸空文,2026年5月8日,上交所对其作出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吉林证监局也对其出具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该事件凸显资产重组中的分期付款风险及地方平台履约能力问题,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具有警示意义。(字数:200)

事件的导火索是一笔始于2023年、曾为期盼已久的资产重组埋下伏笔的交易,当时,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林”)决定将旗下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以10.68亿元的价格出售给长春国控,这原本是一场双赢的安排:派斯林得以剥离非核心资产、优化财务结构,而长春国控则可以通过并购扩大自己的业务版图。
双方在交易协议中,采用了分期付款的模式——6年的漫长周期本是为了缓解买方的地方财政压力,体现了一定的宽松和信任,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份信任却遭遇了持续的透支。
根据协议安排,第三期1.82亿元的付款节点定在2025年6月30日,按理说,近三年的合规履约为合作打下了基础,但意外却在此处急转直下,到达约定付款日时,长春国控未能如约打款,见其有所难处,派斯林并没有立即翻脸,而是选择给了一场缓和的缓冲期,长春国控也曾两次主动提出延期方案,并作出正式书面承诺,试图显示解决问题的态度,可惜的是,这些书面文件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打款并没有实际落地。
时间一点点过去,截至2026年5月,长春国控虽然偶尔有些许“意思”打款,但整体进展显然远未达标,拖欠的余额仍剩约1.72亿元,无论是从金额还是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诚信履行的节奏已严重偏离轨道。
这样的局面,终于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2026年5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长春国控施以“公开谴责”,可以说是表达了强烈的警示意味,上交所指出,长春国控作为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陆续出现数次失信行为,已然违反基本契约精神,不仅给上市公司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也破坏了合理、稳定的市场预期,该处分随后被记入诚信档案,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政府类业务的影响或将更为深远。
吉林证监局选择了“另一种态度”——对长春国控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这意味着,双方不光是公开获一些“黑板指数”这么简单,相关义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维护作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被动摇,这无疑是一个信号:在资本市场上“放鸽子”的严重后果不仅仅是社交层面的尴尬,而是会被监管铁腕夹击。
作为事件的相对方,派斯林董事会也在接受采访时表明了态度。“对于这笔尚未回收的大额款项,公司不会袖手旁观。”派斯林方面向记者透露,他们将密切关注对方未来的还款动态,并将依法准备多种方案来持续维护本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这起合同纠纷仍处于关键博弈阶段,而尚未见到长春国控公开说明其后续的还款安排,也没见到其对监管层双双问责作出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股权交易拖尾现象在当前资产管理格局下并不少见,它的根源往往在于资金回笼周期的错配,以及地方平台在财务承诺上的履约能力不足,尤其是区域性城投公司与上市企业之间的交易,屡屡出现欠钱还慢或被迫展期的情况,如此类案件持续发酵,势必将引起资本市场对“资产重组收款风险”的重新定位与合意性评估。
业内观察人士认为,这一事件的警示并不局限于某家企业,资本市场建设依赖于明确的游戏规则和公正的执行,任何拖延、敷衍、甚至套话博弈,都会实际影响资本市场生态,从司法效能的角度看,事件也可能导致后续判例形成对于分期付款、承诺质押等履约场景的扩大风险认定,其关联效应值得地产、金融以及政府项目执行相关板块保持高度警惕。
一切尚未落下帷幕,我们能看到的是,从补偿逻辑到诚信约束,多个社会主体正在试图用规则重建起一座少一点依赖、少一点等待的现代资本信用。”监管双重震击,恰恰也是一个明确的先例:侥幸不可长效,真金不露假面,而在股市的信誉排行榜里,只剩下最后的出牌时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