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近期发布10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聚焦新型毒品、网络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等社会痛点。“邹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警示吸食“笑气”等成瘾行为的危害,推动地方立法填补监管空白;“赵某某聚众斗殴案”与“王某某盗窃案”则体现分级干预与多部门协同预防体系,检察机关明确传递“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通过数字赋能、跨域协作、以案促治等手段,强化源头治理与教育矫治,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样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外发布了10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治理的典型案例,这批案例紧扣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议题,包括新型毒品泛滥、网络犯罪蔓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痛点”和“难点”,通过这些真实案件的深入剖析,检察机关向社会清晰传递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司法理念,展现了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精准帮教、权益保障、数字赋能以及协同治理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每一宗案件的处理,都致力于为全国范围内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值得关注的是,“拉帮结派”与“反复作案”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并不少见,这些现象不仅容易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也成为后续矫正教育工作中的棘手难题,在浙江省湖州市办理的“赵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中,案件起因是几个青少年为了争夺所谓的“老大”地位而引发群体性暴力冲突,为了有效遏制此类行为,检察机关采取分级干预的策略,对不同危险程度的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引导,而在“王某某等人盗窃案”中,检察机关不仅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更通过“以案促治”的方式协同多部门,着手构建涵盖学校生活、家庭教育、社区监管等多层级的犯罪预防体系,力图从根源上降低因失学失管而触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风险。
近年来,吸食“笑气”等新型成瘾性物质在部分青少年群体中成为值得高度警惕的现象,公开报道中也屡见不鲜,本次发布的“邹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广东广州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在日常沟通过程中敏锐地察觉到相关线索,并深挖背后因素,进行"靶向治疗",结合具体案情,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因地制宜推进新型毒品的预防与教育工作,另一起由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于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则将重点放在“笑气”等新型物质的治理盲区上,针对现有法律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检察机关直接“以案建言”提出地方立法修改呼吁,最终推动省级层面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将这一隐患进一步纳入监管。
在这一批典型案例中,“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和“刘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尤为凸显数字时代青少年犯罪的复杂性,前者暴露出银行卡使用环节的严重管理漏洞,徐州市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检察手段,从技术支持、转账、取现等多个环节精准切断“工具人”背后的黑灰色产业链,避免更多学生被裹挟进非法平台,后一起案件中,北京检察机关借力数字化赋能,进一步提升行为矫治的科学性,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在惩罚之外,办案部门探索出了“技术与向善共生”的教育路径,让曾经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回归社会。
猥亵未成年人案件的预防与治理同样具有重大的公众关注度,上海、浙江、江苏三地由于地理区位特点产生大量跨区域通勤的外来人口,在此条件下办理的“方某猥亵儿童案”中,检察机关主导建立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跨域强制报告协作机制,翻越行政壁垒,打破信息孤岛,在信息共享有效基础上,有关未成年人的权益在区域协同监管下得到进一步保障,在贵州某县办理的一起督促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线索分析的“利器”,对部分偏远教学点在安保、安防设施和师生法律意识上的薄弱环节开展监督,通过对比要求和落实举措,让边远地区的孩子同样在完善的校园防护之下健康成长。
除了典型罪案本身,本批案例尤其重视检察权对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链条延伸,在“段某寻衅滋事案”中,相关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与专题调研报告共同推动制定规范性文件,着力在买卖青少年便利购买的危险刀具等源头环节进行拦截和监视,同样另类引导的“韩某某盗窃案”,检察机关并不是止步于一份简单判决,而是对环境失教、贫困未成年罪犯作出详尽的行为成因评价,并整合多方力量,实施"一对一立档,一对一帮扶"等措施,其他 52 名有类似经历或尚存危险的未成年犯都被一一立案建档并走向重塑,显著降低了其再次走向违法犯罪的概率。
记者结合多方了解到,这批典型案例的意义远不止于具体罪案的阶段性成果,还体现在对人民检察院更高覆盖面、更科学决策层面的解释——宽严互补、法治人文兼具的理念得到全面执行,在本年度司法工作安排中,各地检察机关都在不断推进"轻重不同、各有侧重、梯级衔接"的分级干预建设机制,既注重惩戒、也在法治指导下迈向专业化教育和有序跟进治理,随着此类案例在各地区的媒体公布和法律指引传播,从检察机关视角揭露的少年罪因有更多路径朝着源头干预、多方努力的方向开发。
业内分析师认为,该批案例释放了相当关键的社会信号: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将“惩罚末端”前移,和未成年犯罪的形成阶段“抢夺阵地”,建立联网式犯罪预警信息与统一干预口径技术,还将在未来几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在多个城市和社会治安风险高的县域进行实质性铺展,整体来看,典型案例的分幕场景无不彰示着检察行为对治理体系的赋能思维,教育导向得以更高度整合进社会治理的系统操作底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