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保护“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已超法定退休年龄、实际受单位管理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核心保障包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一般不安排加班、发生工伤可获同等补偿,此举填补法律空白,让银发劳动者权益有据可依。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并正式确定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在保障老年群体工作权益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也意味着数以千万计、仍活跃在职场一线的“银发劳动者”,终于在法律的强烈关照下,迎来了属于他们的“权利春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退而不休”,或在退休后再次踏入职场,用自己的知识和余热继续参与社会劳动,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的法律身份却显得相当“尴尬”,根据传统的劳动法框架,一旦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多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使得他们在诸如工伤保障、加班费支付甚至基本薪酬待遇上,往往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此前的法律空白,让不少热心帮扶子女、或者单纯想发挥自身价值的“银发族”,在权益受损时求助无门。
正是看到了这一“隐形壁垒”,国家多部门果断出手,推出了这部堪称“雪中送炭”的暂行规定,它最大的意义在于——不再回避,而是正面解决“超龄劳动者到底该不该享有劳动法基本保护”的核心问题,为大龄从业群体织就了一张明确的权益保障网。
核心定义:谁是“超龄劳动者”?适用范围敲定
《暂行规定》首次在法律层面清晰地圈定了“超龄劳动者”的范围,根据规定,凡是用人单位招用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要其接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也就是说,只要他们事实上是以“上班族”的身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各项活动均符合传统“劳动关系”的特征,则完全适用本规定。
这一界定非常精妙,它摒弃了过去模糊不清的、仅仅以“年龄”或“身份”做简单区分的做法,而是回归到劳动关系的本质:如果你是一个受管理的“劳动者”,那么不论你65岁还是70岁,工作岗位上应有的那块权益全数为你保留,这种“去身份化、重实质”的立法智慧,为众多足疗店里的阿姨、小区门口的保安、以及中高级岗位上的“退休返聘”专家们,同步打通了权利保障的窄门。
用人规培:不能一聘了事,要提供“适老化”岗位
《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提出了令人自豪的“温情”要求,文件明确指出,如果企业要雇佣超龄劳动者,不能简单把他们当作普通年轻劳动力使唤,而是“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提供适合超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这标志着企业用工思维需要迎来升级,不再给60多岁的老员工安排高强度、高危险的体力活,而是让其担任培训讲师、质量巡检、技术顾问或后勤支持等岗位,进行“人肉旧柜翻新”。
在双方关系的建立过程中,也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五大原则,换言之,用人单位不能仗势欺人,不能在老年人不懂网络、不懂法律的情况下,随随便便用一张“劳务协议”蒙混过关,合同里的报酬、休息假期、安全责任,必须清清楚楚。
硬核保障: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加班需“三思”
敲黑板、画重点了!在实际权益上,《暂行规定》给出了非常具体的“硬杠杆”。
在薪酬制度上,凡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力的超龄劳动者,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按月最少支付一次,那些想用超市提货券、折扣品或者加油卡冲抵老人劳动报酬的“阴谋家”,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你的劳动,必须由“实打实”的钱来支付,严禁实物替代。
“干活得歇歇”的休息权利更是重头戏,新规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适用于规范他们的工作,一个极其亮眼的规定是——单位“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这不仅是对单位主导力的刹车,更是一种人文关怀:奋斗了一辈子的人,下班后请多点休息,这样既是公正之需,安全的前提也得到满足。
工伤保障被重点强调,就算年纪大了,如果在上下班路上或车间里因为工作受到意外伤害,超龄劳动者同样有权获得与普通职工同等流程的工伤补偿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打破年龄界限的硬保障利剑,将拆除过去那些“老的不算工伤”的灰色操作,给工行勤勉的老人以底舱安全杆。
特别解法:弹性延迟退休者的权益‘切蛋糕’不重样
此次规定还巧妙统筹了另一个关切:延迟退休期间的人员,条款清晰地划了一条分界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了弹性延迟退休并继续在原单位一边推迟衰老、一边作业的人员,在此期间其劳动权益的关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我方既往立大的法律关系,而不是此新规;换句话说,他们在迟退期间会额外地受到“全建制劳动合同关系条例”下的严格保护,可以持续缴纳社保、继续住房公积金待遇
这一着妙棋,准确区隔了“已晚正式退但已真的‘超龄返聘’”与“正处于延期退但在系统里还享受着全职员工身份”的两种不同劳力身份,保证两种权益渠道并行不悖权利天衣无缝。
意义深远:年轻职场里再添一束尊严的火
被业界称为“银发劳动权益立碑之日”的新规定,将自2025年7月1日施行,留下的这两个多月必然是一场全产业的报名季与合规大改编。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让更庞大而日益走不到城市棋盘的高龄新生劳动力在法律上“回到该有权力的轨道”,国家的高堂立法,最终丈量文明尺子的坐标不在于他能为前进多少添速,而使他愿为那些斑白发丝撑出多大荫凉的地盘,让每一位老同志不必担惊已经掉落的树叶陪,“下班无所恃,工伤无所悕。
建议单位尽快按规范建立针对不同年岁人群的操作指导系统,社会也要主动把老龄化冲击化为制度创新动力——利用退休老人这本人力资源活字典,让他们的体力仍有火候,不过不照烧烤——正是在具体权益中,护老人平安地耕一亩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