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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未依法申报的违法行为公布处罚决定。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未依法申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评估该集中未排除或限制...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部分业务未依法申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评估该集中未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鉴于立讯精密主动报告并配合调查、积极整改,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最终处以90万元罚款,此案引发对并购合规的关注,强调企业须履行事先申报义务,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机制,确保资本运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收购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部分业务一案,正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案因涉及重大企业并购及反垄断合规问题,受到资本市场和电子制造业的广泛关注,处罚决定于5月21日作出,并于5月27日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公告明确指出,立讯精密在此次收购中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经评估认定该集中行为未达到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程度。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即符合法定申报标准的并购、收购或合资等交易,必须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本案中,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立讯精密未能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在未就收购闻泰科技部分股权及资产事项进行事先申报的情况下,先行推进了交易部分步骤并落实了整合进程,从而构成了实质上的“未依法申报”违法行为。

深入分析本次处罚裁定,市场监管总局在调查中全面评估了该收购交易的潜在竞争影响,经过多轮审查与行业数据分析,结论认为该次集中并未实质性地削弱闻泰或立讯所在相关市场内的正当竞争格局,尽管企业销售额与市场集中度有一定提升,但其实际结果并未导致市场份额高度的非对称增长,也没有明显阻碍行业内其他参与者的正常竞争,相关市场结构仍然保持多层次、多节点的状态,因此违法行为后果较为有限。

在作出处罚之同时,监管机关也充分考量了立讯精密在整起事件中表现出的某些主动配合与合规合作行为,该公司在市场监管总局尚未完全查知此次违规集中之前,就已主动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属减轻处罚的情节,立讯精密在案发后亦采取了积极整改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机制,并且在事后有效运行该体系,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操作疏漏,基于上述从轻处理的实质性理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以及相关合规裁量细则,最终决定对立讯精密处以9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本次处罚数额虽然相对不高,但因涉及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股权整合行为,引发了业内外对并购交易合规问题的再度讨论,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近年来对于经营者集中的监管力度正在精准提升,即便是行业头部企业,也必须直面法律框架下的事前申报义务,对于通过依法合规先行推进交易的商业模式,已成为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从资本市场视角看,立讯精密与闻泰科技均为中国电子智造领域的杰出代表,前者长期专注于精密连接器和电子模组研发,下游覆盖手机、汽车电子与服务器数据中心;后者则在半导体和ODM设计能力上具有较强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并购不仅是账面规模的扩张,更体现出供应链整合和制造资源重构的发展趋势,中国监管部门在本案中的介入,既显示了政策层对于依法经营的坚持,也展示了支持中小企业与规上企业在公平基础上并行发展的基调。

从行业反馈来看,此次事件也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并购过程中不能仅关注产业链协同效应、技术套利与毛利率提升,还有赖于法人治理与依法行政机制的合理衔接,不少咨询机构已经开始建议企业在制定并购计划之初就将国家反垄断局的申报指引书纳入整套流程设计,防止在资本行为与被监管规则之间存在认知落差。

本案例代表了对市场最前沿经济活动中企业法律责任的彻底审视,它揭示出,只有在遵循有序透明的监管规定前提下,企业高效整合、拓展新赛道的发展进程才是可持续的,90万元罚款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上,更体现在对企业内部合规内控体系的全面规范以及行业自律氛围的唤醒,正如相关部门此次释放的监管信号而言:尊重规则是不败的唯一长久之道,现今,此事无疑将成为中国大企业经营者以及法律专业团队认真研究分析的重要类型化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