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红健身房“王宁健身”突然闭店,数百名会员维权要求退费,不少会员直至房东贴出法院强制执行公告才知关店消息,经营者称“账上没钱”,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政府部门虽已协调转店方案,但多数会员不接受,坚持要求退费,律师指出,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费,经营者不能以“账上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事件再次警示预付费消费中的资金风险。
南京健身圈最近炸了锅,曾经风光无限的网红健身房“王宁健身”,突然传出关店消息,数百名会员措手不及——他们中不少人刚刚续费,转眼间却面临“钱打水漂”的风险,更让人意外的是,很多人最初得知这一消息,不是来自健身房的通知,而是房东贴在门口的一张法院强制执行公告,尽管多部门已介入协调,但退费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健身房的经营者直言“账上没钱”,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维权。
这家位于南京鼓楼区湖南路的健身房,过去几年一直是本地健身爱好者的“打卡地”,创始人王宁在健身圈小有名气,曾多次亮相电视节目,还担任过健身比赛裁判,正因如此,不少会员是冲着他的个人品牌和影响力办卡入会,一位从2019年开业就加入的老会员告诉记者:“我当时是第一批办卡的人,去年夏天刚花了3000多块续了3年的卡,现在还剩两年多没用,谁能想到说关就关?”
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很多人感到愤怒又无助,记者从多位会员处获悉,最早传出关店风声的,其实是房东——融通地产,今年4月22日,房东就在健身房门口张贴了一份公告,内容明确写道:与王宁健身的租赁合同纠纷,早在2026年3月就由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但因为王宁健身并未按期腾退房屋,房东已经申请强制执行,门店随时可能被要求停止经营并清空场地,公告还特别提醒会员停止充值,尽快联系退费。

很多会员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这则公告。“贴出来没多久就被人撕掉了,绝大多数人压根不知道这事。”一位会员表示,只有少数人及时拍下了公告内容,并在会员群中转发,大家才逐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直到5月13日,王宁健身才在门店前台贴出第一份正式公告,承认因与房东存在合同纠纷,正在协调周边健身房接收会员,所有健身时长和私教课可以继续使用,但具体接收门店和退费方案始终没有明确。
记者于5月19日实地探访了这家门店,在前台位置,一张最新公告格外显眼,公告内容显示,因房屋老化、电路安全隐患、房租成本等多方面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健身房被迫宣布关闭门店,已与“宇树游泳健身”达成协议,由后者免费接收所有在有效期内的会员卡及剩余私教课(不含恒温游泳项目),相关费用统一由王宁健身支付,会员需要在5月19日至31日期间,前往新健身房完成转会手续。
一名门店工作人员解释,场地预计会营业到6月中旬,转卡后老会员可以两边健身房同时使用。“新店的器械虽然没这里多,但设备更新、环境更好。”在被问及退费问题时,工作人员显得有些无奈:“现在只能先登记,退费的时间和具体方式,目前没有准信儿。”他同时也透露,闭店的根本原因在于房租成本过高,导致健身房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这套转会方案并未得到大多数会员的认可。“我当初办卡,看中的就是这里的场地、器械,还有下班回家的通勤便利,现在强行让我转到别的店,我肯定不愿意。”一位正在维权群中组织退费的会员告诉记者,目前群里已经集结了超过100名会员,大家普遍要求直接退还剩余会费,而不是被动接受转店。“新店虽然在附近,但谁会愿意莫名其妙离自己认可的地方?”

这并非南京近年来第一次出现健身房“跑路”或“闭店”事件,随着健身行业的快速扩张,预付费模式下的资金链断裂风险正成为行业通病,许多健身房在开业初期依靠低价年卡和明星教练迅速揽客,但一旦遇到房租上涨、运营成本攀升或客流下滑,便很容易陷入资金困境,而消费者提前缴纳的会费,往往因为缺乏监管机制而难以追回。
据鼓楼区文旅局5月20日透露,政府部门已经于5月19日联合文旅局、街道、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方及健身房经营方召开协调会,经沟通,原场地的运营时间已延迟至6月底,在此之前会员仍可正常健身,对于愿意接受转会的会员,已经协调了另一家健身房提供后续服务,目前约有100多名会员与新接收方签订了合同,完成了转会对接。
但对于大量坚持要求退费的会员,文旅局也表示无能为力。“我们与经营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他们表示目前账上没有现金,也没有其他筹钱途径,政府目前只能搭建协调平台,无法强制要求企业退钱,如果有消费者强烈要求退费,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5月20日下午,王宁本人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声明中,他表示自己“始终坚守责任底线”,并称已将全体会员妥善对接至另一家健身房,保障了会员权益平稳过渡,他同时恳请会员“理性看待此次闭店事件,切勿诋毁、牵连此次事件中的机构与个人”,这份声明在过去24小时内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表示理解,也有人质疑“既然已无力经营,为何不在最初就公告会员?为何直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告贴出后才发声?”

从法律角度看,这场风波其实并不复杂,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分析指出,在这个事件中,经营方已经用实际行为表明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属于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虽然他们提供了转店方案,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和第53条都明确赋予了消费者选择权。“消费者完全有权利选择接受转店,也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及相应的利息,经营者不能因为‘账上没钱’就无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鑫还补充说,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背后,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虽然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特别是在资金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上,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维权群的成员还在不断增长,一些会员明确表示,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拿到退款,他们将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排除申请财产保全的可能性,但也有部分会员决定认栽,先转入新健身房“止损”。“能拿回一部分课时总比什么都没了好。”一位已经签署转会合同的会员无奈地表示。
但无论如何,这次“王宁健身”事件都再一次给健身行业和消费者敲响了警钟:网红光环虽迷人,但在预付费契约面前,消费者需要的永远是实打实的保障,而非仅靠“名气”或“人设”来兜底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