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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八部门依法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摘要: 针对跨境证券期货基金领域非法经营行为,中国证监会联合八大部门发布《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为期两年的...
针对跨境证券期货基金领域非法经营行为,中国证监会联合八大部门发布《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期,方案要求坚决取缔境外机构在境内违规开展的开户、交易及资金跨境划转等行为,禁止其通过网站、软件等渠道招揽境内投资者,存量业务设置过渡安排,仅允许卖出并转出资金,此举旨在系统性清理灰色地带,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与金融市场稳定。

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高度互联的背景下,跨境证券期货基金交易活动日益活跃,但与此相伴的非法经营行为也给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有效遏制此类乱象,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生态,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八大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此举标志着我国对跨境金融违法活动进入系统性治理新阶段。

长期以来,部分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通过在境内设立网站、开发交易软件或借助互联网平台,非法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开户、交易指令执行及资金划转等服务,并配合各类中介机构进行违规营销,这类活动不仅绕开了国家外汇管理红线,更在信息流、资金流方面构成重大隐患,极易成为洗钱、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的“温床”,为彻底扫清这类灰色地带,上述八部门此次联合出手,明确以“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为核心主线,表达了依法治理的决心和力度。

根据《整治方案》的设计,本次行动设定了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期,在这一周期内,监管部门将分步骤、分类别对所有违规主体实施“穿透式”排查与清理,行动的矛头直指四类违规角色:首先是在境内擅自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其次是那些为境外机构违法行为提供地接服务的境内企业或个人,—境内关联实体、业务合作方、技术开发商等;第三类是招揽境内投资者的各类“黑中介”;最后则是那些帮助发布违规广告或虚假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名人,对于上述所有主体,监管部门将依据证券法、外汇管理条例、反洗钱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其中涉嫌犯罪的线索,还将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在此次集中整治中,力度最大、态度最明确的无疑是针对境外机构非法经营活动的直接“斩断”行动,具体来看,八部门明确禁止任何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与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的招揽活动,哪怕是发布基础介绍也都将被严令禁止,禁止其以直接或变相方式提供开立账户、接受委托买卖指令或资金的跨境划转,境内凡是与境外机构形成利益勾连,协助其翻墙至外网、绕过监管运营网页或维护定制化应用软件(即应用程序)的机构、科技公司以及咨询服务商,也都进入了约束范围,这意味着从营销入口、服务路径到后台技术,彻查行动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打擦边球”的可能。

在存量业务清理上,《整治方案》设计了一套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过渡分类”安排,在接下来的两年集中整治期里,相关境外机构必须严禁向老客户新增买入类委托,禁止进一步接收投资者本金的转入进账,留给投资者的操作空间仅剩“单向卖出并转出资金资金”,以防止投资者因条例突然切换而产生仓促损失或合约违约,而在这一段缓冲期结束之后,境外机构必须在自身上执行“断腕疗法”——全面关闭境内面向的服务网站、下架交易软件、切断所有相关技术服务配给,并彻底禁止其以任何渠道与境内需者有新的业务联动,通过“先松后紧”的步骤设计,有效兼顾了平抑对合规投资方权益波动杀伤力与刚性执法需求这两项初衷。

这一实施方案不仅仅着眼清理个案,更致力于构建扎实的长效管控引导体系。《整治方案》聚焦的核心任务共可归纳为六大方向:首先是建立多个部委之间的协同监管计划框架搭建,设立常态化筛查与线索联合报送机制;其次是加强媒体渠道和社交网络的广告排查力度,对涉嫌违规和误导投资的融资帖子、网络课程链接等信息做到早预防和早清理;三是提请监管对涉及账户铺满和金融集团型境外单位密集启动多轮深入调查,被列入异常列表的机构则将面临严格约谈指导,四则要求参与资金端管理的境内分行与涉外的受理开户代理方强化出境的贷方合标性合规自清,既而维护外支付链配合地下路线无缝流通之黑护流出渠道产生土壤,另外必须在稳妥有序的途径内保护并适时释放个体投资者主张余额清之顺畅形式设计,最后也是重中之重的,则依托强而稳的国际跨境金融市场交流机制来建立沟通圈,进一步推动多准则在联合督察环境下的共有治理提升。

可以看到,新近出炉的跨境证券期货基金行为合规专项治理剑指多维度清理割裂金融领域野蛮滋长,金融专家认为其释放信号浓度足够清晰:在今后几年的时间轴接续窗口,国内居民进行资产配置所需的中长期合法外投道路还将持续推进便利化配套设施;但捷径取道海外机构的负面曲线将被施加持续技术防入侵限制及法治拔除,微观行情亦证实,长期以来纠结于跨国交易法律空白面的众多灰色平台已经主动配合主动闭关、告知所涉在案国内资产品将处理方式完成清算赎回。

下一步,证监会及有关行政部门将继续配合地方各级行政区域互动分布区域作保有序的工作延伸步骤方案精准安排各阶段的落实节点内容及配属责任,另一方面将以应期步调动并研判各方数据与风险变动状况,联动港澳特区及其他跨国属地合营的集中清理市场,协同侦查地下交易链利益连接结构动态,以确保不留下任何危及集资者本金安全和全局金融安全债务防范暗角,此操作在依法整体应对市场波荡信谣袭扰的背后,也真正印证了监管本次宣贯词里那一句“没有一个保护投资者制度体系的有效境外投资导向不能提供绿色通道”,具备重要的指向性提示效应和维护信心社会,对于理财方最后如何选择投资通道,合规程度和生活实效一定将成为越来越主流的小核心索引元素——国内稳定迈向着国际地位对接改革前路的形象迈起了更大的认同空间与回应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