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北京一租户王先生在租住配备恒温恒湿新风系统的“科技住宅”期间,因像普通房屋一样开窗通风,导致墙面结露发霉,退租时,房东李先生以使用不当为由,索赔上万元墙面维修费并扣押押金,法院审理认为,该科技住宅使用规则特殊,超出普通人认知,且房东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租户在发现发霉后已积极止损,法院驳回房东索赔请求,并判决其退还押金,该案提醒,租赁新型科技住宅时,双方需明确特殊使用规则,避免产生纠纷。
在北京这座快节奏的都市里,王先生和李先生原本只是普通的房东与租客,但一扇平常的窗户却把两人送上了法庭,故事要从2024年初说起——王先生每月花8500元,租下了一套配备恒温恒湿新风系统的“科技住宅”,他本以为终于能享受一把智能生活,可谁知道,这套高科技的房子竟藏着普通人根本想不到的“忌讳”。
先给大家交代一下背景:这几年,“恒温恒湿”“新风系统”之类的智能住宅概念,在房地产市场上越来越火,尤其在南方潮湿地区和北方的品质社区,这类打着“无需开窗,空气常新”旗号的房子,动辄比普通住宅溢价两三成,开发商往往把这些“黑科技”作为卖点,房子的维护交给物业托管,许多业主自己也未必搞得清楚,所谓的“科技住宅”运转起来到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其实呢,这类房子自带一套精密的被动式温湿调控系统,你可以理解成房子有一套自己的“紧箍咒”:它通过保温层和气密性来实现内部环境的平衡,简单说,房子就像穿了一件“冲锋衣”,初衷是为了减少能量损耗,让住户四季如春,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既然它严格控制了进风路径和热交换效率,那就要求住户平时不能随意开物理窗户,如果租户在夏天爽爽地打开窗户通风,屋外潮湿炎热的空气一股脑冲进去,碰上那个低温的内墙系统,马上就会在墙面形成结露,墙面上进了水,不发霉才怪。
也就是说,“是否允许开窗”这件事,已经不再是个人习惯问题,它变成一个“硬技术参数”,但很遗憾,普通老百姓谁会想到开窗户还能把房子搞坏?10个租客里至少有8个,第一反应就是:崭新的房子,空气没那么好,开个窗户透透气有什么问题?新闻里这位王先生,就是用这种再正常不过的思维去对待科技房的。
王先生搬进去后,偶尔像以前住房子一样开窗通风,住了大概十个多月,他突然注意到客厅和卧室的几面墙,冒出了星星点点的霉斑,他被吓坏了,赶紧联系物业,希望解决问题,谁知物业却告诉他:“你夏天开了窗户吧?通风以后系统调节不过来,墙里面结露了,这不属于我们的维保范围,你自己想办法处理好,不然房屋没法正常交接。”王先生听后简直愣住了,他心有不甘,但为了不让霉菌继续扩散坏掉整个墙面,自己跑去买了除霉清洁剂一点点擦,还从那之后再也不碰窗户,可霉斑留下了一道道黄褐色的痕迹,墙纸也开始鼓包、皮落。
这时候,租期已经接近尾声,王先生原本觉得自己小心维护到这样,应该也算仁至义尽了。
更抓马的事情发生在退房当天,房东李先生站在房子里环视一圈,脸色当场就变了:“墙上这么多污渍、霉斑点,甚至还有墙皮掉下来,你给我定性,这是不是你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王先生本能地辩解:“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房子不能开窗户,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墙上也没贴过提醒,况且物业说那个新风系统坏了,系统失衡导致发霉,那说白了还是房子本身的设计瑕疵,凭什么要我担责?”可李先生认准了一条理由:“合同签了,你租了我的房子,就有义务按照它本身的性质去使用,是你乱开窗户,我收回来少说重新批墙、刷漆要上万元改造费,你一分损失不赔不合适。”
两人越吵越僵,押金自然也根本拿不回来了,王先生还被房东反向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全部墙面维修费。
两方闹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法律焦点非常清晰:面对这种“有品控”的特种住宅,租户开了窗,到底是不是一种不符合使用义务的“过失行为”?
法官当然给了我们一个分寸感极强的切入点——
法院综合查证后指出:第一,这套住宅确实是新型科技住宅,跟普遍认知里的砖混或钢筋混凝土房子完全不同,它的使用规则直接相去甚远:对老百姓来说,习惯了“早上开窗通风”,现在这就变成了破坏性行为,而这“特殊的忌讳”极容易超出正常的普通人认知边界;第二,无论是房主李先生拿出来的协议内容,还是口头沟通过程,甚至房屋内部,没有做任何明示——“贴张便签,或者在电视屏幕上设置开机须知”去告知租户不能开窗,说白了,王先生租房十崃个月,是一个“毫无防备的高危使用者”;第三,法律上叫重大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李先生在出租一套不寻常的“科技房”时,没有完成这个手续。
更重要的是,王先生发现发霉后,也是第一时间跟物业确认情况、自费买除霉药水,并且在剩余租期中严格不再开窗户了,从维修止损角度,已经做到基本无过失。
依据这一点,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赔偿要求,还判决需要退还押金,案子下来双方都没再上闹,尘埃落定。
判案的法⾔常是:科技住宅是一种正在爆炸式增量中的新业态,房东不是只管交钥匙收租钱就能万事大吉的;出租人要记得——既然房子设定了特别的运行逻辑,你就必须对这个逻辑解释清楚、反复告知;而住户也要记住,签约时不要只顾房子漂亮,多留一个心眼看合同、问物业、搜评价,尤其是需要同时借助新风和封闭体系的“伪自然呼吸型住宅”,尽量避免掉入老经验套新规则的“陷阱”,如果什么都不懂就去试水,吃了闷亏再抱怨,那就晚了,市场在变化,但纠纷的原理却永远不会变:知道退让边界的人,才叫维护了自己的财产和合法权益。
目前这类涉及智能系统理解偏差的租赁纠纷,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北上广深等地区出现频率大增,据说2023年到2024年间,法院这类涉及特殊设备的租赁案同比增长量达到了接近40%,过去十年那种“房东自然谨慎、房客房东确认规则”的旧模式,已经逐渐不够用了,说白了,房子升级了,人的使用经验反而没跟上,缺的就是业主的一句提醒、租户的一个提问。
一个提醒,真的能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