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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科科长在想,资金链压力不小,当期风险能控,长效化解还得靠项目和税源。

摘要: 南方某市财政局债务科科长李晨光表示,债务管理岗位压力巨大、任务繁重,已成为地方政府运转的关键环节,他指出,尽管中央出台大规模一揽...
南方某市财政局债务科科长李晨光表示,债务管理岗位压力巨大、任务繁重,已成为地方政府运转的关键环节,他指出,尽管中央出台大规模一揽子化债政策取得成效,但基层面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短期偿债压力集中、城投转型困难等挑战,他强调,地方债务管理已从数据监测转向系统性防风险与保发展的双重任务,建议政策制定应更贴近基层实际,推动财政治理规范化。

在南方某市财政局,李晨光担任债务科科长已满一年,这一年里,他对“债务”二字有了前所未有的深刻理解,这个曾经被视为边缘的岗位,如今已成为地方政府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去年,当地进行了一次重要的部门调整:原本隶属于金融业务部门的债务管理职能被剥离出来,单独成立了债务科,这个新科室与传统的预算科、国库科并列,共同构成了财政系统的“三大核心科室”,李晨光对此形象地比喻道:“预算管收入,国库管支出,债务管风险防控——这三件事恰好对应着地方工作的三件大事:发展、改革与稳定,可以说,在中国地方治理的主线逻辑中,财政的这三大支柱缺一不可。”

这一变化并非孤例,2025年11月,财政部在其官网宣布新设“债务管理司”,其核心职责之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的监测与监管,尤其着力于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这一顶层设计,标志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正式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地方层面,各省财政厅和地级市的债务管理科室其实早已存在,但随着政策的层层加码,其重要性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凸显,2024年,中国启动了一轮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化债行动,同年11月,高达12万亿元的一揽子化债政策重磅落地;到了2025年,又追加了5000亿元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存量PPP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四季度,通过盘活地方债结存限额,再次追加3000亿元化债资金,这一系列“组合拳”的力度,前所未有。

政策的落地效果也在显现,2026年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会议明确肯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以来,风险化解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继续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偿债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认为,当前化债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她透露,一揽子化债政策方案中的“6+4+2”组合已有三分之二落地实施,全国存量隐性债务规模累计削减幅度已超过一半,这意味着风险化解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她同时警示,挑战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的财政收支矛盾正在加剧,可用于化债的资金捉襟见肘;局部地区债务期限结构失衡,短期债务占比过高,导致阶段性偿债压力集中;城投平台的转型进程困难重重,自主盈利能力尚未形成,仍处于被动调整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债务科科长成了名副其实的“烫手山芋”——既要严控债务风险,又要保证政府能在经济发展中继续发力,这种双重压力,对每一位负责人来说都是极大考验。

李晨光坦言:“实话实说,如果让我重新选,我肯定不愿意来债务科,这个岗位费力不讨好,压力还特别大。”在他上任前,他所在的部门原本叫金融债务科,后来被一分为二,拆成金融科和债务科,表面上看,这是响应财政部设立债务司的机构调整,实际上背后有更直接的现实原因——“地方化债办”撤销了,其人员和职能整体划转回财政局,局内这才设立了一个新科室来承接这些工作。

在地市级层面,原金融债务科的业务范围其实不算多:负责PPP项目管理、管理本地融资担保公司、配合省厅金融处工作、统筹债务管理相关事务,拆分之后,新成立的债务科只做一件事——债务。

所谓债务,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显性债指的是地方政府直接发行、承担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和专项债余额;隐性债则来自地方融资平台——那些承担基建投资任务的地方国企,其债务包含城投债、银行贷款和各种非标融资,一旦平台出现违约风险,地方政府往往需要履行担保救助义务,从而承担间接偿债责任,因此这类债务也被划入政府隐性债务范畴。

接手债务科后,李晨光几乎告别了假期,进入2026年后,工作强度更是大增:“从过年到现在,几乎每天都是晚上10点才离开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也都得在家里办公。”在他看来,现在的债务管理工作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是地方财政收支状况不容乐观,偿债压力陡增;其次是上级对债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新增隐性债务基本采取“零容忍”态度;第三,债务管理的业务范围正在快速扩展——从政府债务到融资平台债务,从国企债务到拖欠企业账款,甚至连专项债用于支付欠款的审批流程,如今也归入债务管理体系。

李晨光特别指出,不能简单地用宏观制度设计的思路来理解地市级或县级债务科,基层科室的职能定位、工作强度与中央、省级层面截然不同,他说:“在中央或省级层面,更多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负面清单、理顺管理机制就可以了,但在市县一级,债务科不仅要承担管理职能,还要参与防风险的策略制定、与政府决策的衔接把关,这些都是系统性的任务,远不止执行文件那么单一。”

任职一年,李晨光对地方债务管理形成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中央层面侧重于制度设计和风险防控,而地方政府则必须直面财政收支、债务兑付、流动性压力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两者工作重心存在本质差异,地方需要依靠中央资金支持才能化解隐性债务,而中央化债则通过债务置换来降低利息成本、用时间换空间,但地方仍需承担付息压力。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4年一揽子化债方案包括: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隐性债务,每年从新增专项债中安排8000亿元(连续五年用于化债),以及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改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合计可化解12万亿元,这意味着,地方需要自行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缩减至2.3万亿元。

李晨光也指出了问题的另一面:“隐性债务不是统计意义上的核销清零,而是置换和规范转化的过程,通过政府债券资金,把隐性债务变成法定债务,利息确实降低了,但这也只是缓解了流动性压力,那些不在隐性债务统计范围内的国企其他债务怎么办?每月各种刚性支出带来的流动性压力,月度债务利息的兑付压力,这些仍然需要地方政府去应对。”

更棘手的是,尽管政策严令禁止新增隐性债务,但在实际操作中,违规行为仍难根除,2025年8月,财政部通报了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这已是常态化的警示。

为了应付流动性压力,不少地方不得不动用各种资源来与银行谈判,李晨光举例说:“有些地方把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基金等大额存款作为博弈筹码,明确告诉银行——如果不降息,就把账户转走,这种倒逼金融机构被迫让利的做法,中央和省里是不会操作的,只有基层政府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其他流动性来源了。”

李晨光最后总结认为,地方财政困境的根子并不仅仅出在债务本身,而是与经济发展、财力保障、风险防范交织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复杂局面,他建议,政策制定应当更多地考虑基层的实际可操作性,预判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并构建一种规范化的治理模式——比如零基预算改革、隐性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这些举措,本质上都在推动提升地方财政的规范化水平。

“债务管理工作远不止数据监测和文件执行,它是在守护地方经济的生命线。”他说这话时神情郑重,仿佛肩上扛着整座城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