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员工迟伟,自2005年至2024年长期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近19年不仅亏损476万余元,还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天津证监局处以25万元罚款,监管指出,处罚依据是违规行为本身,而非盈亏结果,今年以来已有多名券商人员因类似行为受罚,凸显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炒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天津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角是财达证券的一名从业人员迟伟,调查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24年2月,这将近19年的时间里,迟伟一直通过控制、使用多个他人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最终算下来,不仅一分钱没赚到,反而亏了476万多元,天津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他开出了25万元的罚单。
自己炒股票,亏了钱还要挨罚,很多人觉得不合理,但这次处罚传递的信息很清楚:监管的红线,不看你是赚是亏,只看你有没有踩线。
处罚决定书里的细节更让人咋舌,从2005年到2024年,整整19年,迟伟利用多个账户偷偷炒股,涉及的交易次数和金额都不会少,可惜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亏损金额多达476万余元,正应了那句“赔了夫人又折兵”,监管部门表示,相关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账户交易记录等证据都很完整,迟伟自己也一直没提出异议。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迟伟第一次上监管名单了,早在2024年11月,天津证监局就因为他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给过他一个警示函,还被记入了证券市场的诚信档案,这一次直接开出25万元罚单,可以说是旧账未消、新账又添。
有人或许会问,为什么亏了钱还要被罚款?专业人士解释,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能直接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第一百八十七条更是明确了相应罚则,违法违规行为就要被罚款,亏不亏钱压根不是监管部门处罚要考虑的因素。
说白了,处罚的核心是“有没有做错事”,而非“有没有赚到钱”,保护市场公平、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才是监管的根本目的。

迟伟绝对不是唯一一个,根据相关数据,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0名券商从业人员因为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被处罚,就拿年初深圳证监局处理的一起案件来说,一名叫LIN YAN的券商员工,从2015年到2023年,也是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结果亏损了足足1400多万元,最后还被罚了30万元,亏多亏少,处罚一点没含糊。
为了减轻处罚,过去常常有人拿“没有盈利”说事,但监管方面的最新裁决已经表明:这条“亏损理由”行不通,即便你是亏损的,违规的事实并没有变,开出的罚单一分都不会少。

证券从业人员为什么总在这些事情上栽跟头?有业内人士分析,说到底有两方面原因:天天在第一线和钱打交道、研究股票,长期处于“别人在赚钱,自己却干看着”的状态,很容易产生“偷偷试一试”的侥幸心理;以前有段时间用别人账户或亲戚户口操作,确实比较隐蔽,一些违规操作曾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
但随着监管技术的升级,这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各地证监局和大数据平台的实时监控能力大幅提高,异常账户、异常交易都会留下记录,别说持续19年,哪怕是再有隐蔽性的操作,也难逃监管的“火眼金睛”。

延迟风波,也把迟伟背后的东家——财达证券推到了聚光灯下。
这家券商成立已有二十多年,2021年在上海主板上市,最近在业界动作不少:去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核心高管,1月又官宣了胡恒松出任新一届总经理,胡恒松在债券承销领域经验丰富,他的加盟也对财达证券的投行业务带来很大推动,公司债和企业债业务排名显著提升。

在经营层面,财达证券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最新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达27亿元,净利润也超过7亿元,双双实现了增长,从业务拓展的角度来说,财达证券正走在一条良性上升的路上。
和前期的业务突破相比,分支机构员工的行为规范,就显得有点“拖后腿”了,今年4月底,河北证监局刚对财达证券唐山一家营业部出具过警示函,指出存在“对经纪员工管控不到位、异常交易预警漏查漏报”等一系列问题,不到一个月,就又出现了原员工迟伟因长久违规炒股遭罚的旧事,如此密集的风险暴露,给市场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员工的合规意识如果不能整章建制、内化于心,再亮丽的业绩也可能因为这些非业务风险为之一损。

毕竟,金融行业竞争到最后,拼的就是合规和信任,迟伟事件是又一次沉重教训,也是一个审视内控体系漏洞的关键契机,证券法明晃晃立着,技术监控无死角张着,企图偷偷顶风作案的侥幸心理应及时收敛,否则,亏本金、挨罚款的“组合套餐”,只会一遍遍在从业者的职业生涯里上演。
这场近19年、亏进去476万的漫长炒股实验,最终只是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输一次或许是命运,输两次可能是技术,但你压根不应该有去“炒”的机会。

(本文信息来源为天津证监局、财达证券公布的公开资料,已与公开信息进行一致性核查,不构成投资建议,数据具有一定时效性,请以官方最新披露为准。)